确定了标准耕作制度即确定了熟制。从降水方面来看,甘肃省除陇南市部分耕地可以满足一年两熟或两年三熟外,多为一年一熟制。标准耕作制度属于农用地分等国家级参数,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中的标准耕作制度分区,将甘肃省划分为晋陵丘陵沟谷区、渭北陇东黄土旱塬区、宁南陇中青东黄土丘陵区、盆周秦巴山区、河西走廊区、海北甘南高原6个国家二级区。一个生长周期内需水量少。
耕作制度除了包括熟制还包括什么
1. 耕作制度涵盖了种植作物组合与配置、熟制以及种植方法等方面,是作物布局、复种休闲模式以及单作、间作、混作等决策的总称。2. 熟制是指一年内农作物的种植次数,以及是否在某些时期不进行种植或全年不种植的安排,这是耕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 种植方法包括了单作、间作、混作、套作等多种方式,这些方法的选择直接影响作物的生长状况和产量。
4. 养地制度是与种植制度相匹配的,以提升土壤生产力为核心的农业技术措施。它包括了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土壤改良与施肥、水分管理、土壤耕作技术和农田保护等关键环节。
标准耕作制度
标准耕作制度是指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水平、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环境下,有利于生产或最大限度发挥当地土地生产潜力,未来仍有较大发展前景,不造成生态破坏,能够满足社会需求,并已为(或将为)当地普遍采纳的农作方式。它更多偏重于种植制度,即重点考虑一个区域的作物组成与配置、熟制和种植方式。由于各地养地方式难以统一,所以这里的标准耕作制度主要指根据当地正常的气候和土壤条件所确定的、多年稳定的耕地种植制度。标准耕作制度分区是指根据影响耕作制度的主要环境指标(热量、水分、地貌以及社会经济条件)对耕作制度进行分区。
确定了标准耕作制度即确定了熟制。所谓熟制是指一年内同一田块上种植农作物的季数,例如一年一熟、一年两熟、一年三熟等。熟制的确定一般从积温、无霜期、降水、灌溉 4 个方面考虑。从降水方面来看,甘肃省除陇南市部分耕地可以满足一年两熟或两年三熟外,多为一年一熟制。
标准耕作制度属于农用地分等国家级参数,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中的标准耕作制度分区,将甘肃省划分为晋陵丘陵沟谷区、渭北陇东黄土旱塬区、宁南陇中青东黄土丘陵区、盆周秦巴山区、河西走廊区、海北甘南高原 6 个国家二级区。在农用地分等工作中,结合甘肃省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各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种植方式以及习惯的差异,根据省级专家组的综合意见,在标准耕作制度国家二级区的基础上,将宁南陇中青东黄土丘陵区进一步细化,最终将全省划分为晋陵丘陵沟谷区、陇东黄土旱塬区、陇中黄土丘陵区、陇西黄土丘陵区、渭河流域黄土丘陵区、陇南山区、河西走廊区、甘南高原区 8 个标准耕作制度省级三级区,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图 3-2,表 3-1)。
图 3-2 甘肃省标准耕作制度分区示意图
注:甘肃省农用地分等成果所有省级界线采用 1996 年 1∶50 万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数据,与目前普遍采用的 2004 年行政勘界成果在其相邻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的边界处存在差异。
表 3-1 甘肃省标准耕作制度分区表
续表
种植制度的标准
对耕作制度进行评价的标准:①充分利用水土光热等自然资源,提高光能利用率。②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充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同时土壤结构得到改善,土壤的肥力不断提高。③经济效益高,实现农作物大面积的高产、稳产,做到低投入、高产出。④作物布局合理,促进农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一个地区或生产单位作物种植的结构、配置、熟制与种植方式的总体。作物的结构、熟制和配置泛称作物布局,是种植制度的基础,它决定作物种植的种类、比例、一个地区或田间内的安排、一年中种植的次数和先后顺序。种植方式包括轮作、连作、间作、套作、混作和单作等。种植制度是耕作制度的主体。一个合理的种植制度应该有利于土地、劳力等资源的最有效利用和取得当地当时条件下农作物生产的最佳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协调种植业内部各种作物,如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与饲料作物之间、自给性作物与商品性作物之间、夏收作物与秋收作物之间、用地作物与养地作物之间等的关系,促进种植业以及畜牧业、林业、渔业、农村工副业等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