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布通知坚决落实耕地保护,遏制耕地“非农化”耕地保护是维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生产的重要举措,国办日前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对新出现的各类耕地“非农化”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通知》明确提出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格执法,对不合环境保护的项目、工程和工矿企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整改的一律整改。
国办发布通知坚决落实耕地保护,遏制耕地“非农化”
耕地保护是维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生产的重要举措,国办日前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在国新办1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表示:“接下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紧制定和调整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对违反《通知》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的耕地‘非农化’问题发生。”
解决好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必须守住耕地这个根基。吴宏耀介绍,各地要按照《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开展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分清类型,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责任。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表示,首先要止住新增。对新出现的各类耕地“非农化”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问责的要问责,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对新增问题做到“零容忍”。其次逐步消化存量。对已经出现的“非农化”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不搞“一刀切”。
如何处理好公路建设和耕地保护的关系?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负责人周荣峰介绍,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在规划、设计阶段,要科学选线、布线,统筹利用运输通道资源,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将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情况作为方案比选论证的关键指标。在施工阶段,要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临时设施尽量避免占用农田,要尽量利用地表的清表土进行土地复耕。
《通知》明确提出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对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司长张炜说,要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修复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关系。在制定林草种子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苗木的土地不得为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对苗木生产用地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核发许可证。严格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和国务院批准的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地类、规模实施,所涉及的退耕地块全部上图入库管理,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确权。
在土地资源规划中如何进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措施(一)加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突出以生态建设为首要任务,在确保造林数量、质量的同时,全面提升林业生态建设质量。规划期内,继续保护好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严禁采伐,搞好培育管理,提高生态功能;通过新造生态林、改造低产林和封山育林,继续搞好沿河两岸等水源地、主要公路两旁绿色通道建设;建设以森林群落为主体,构筑与城镇环境治理、江河治理和景点建设相适应的林业生态体系,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
以耕地资源永续利用为目标,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建设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生态型农业生产发展体系,促进传统农业经济向资源型、知识型和网络型高效持续生态经济的转型;通过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高土地肥力,扩大农田灌溉面积,加大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源农药,积极治理白色污染,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对25度以上的陡坡地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尽快实施退耕还林,对25度以下的坡耕地必须加强综合治理,严格治理水土流失。
(三)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
加大各支流的水污染治理力度。依靠科技进步,提升改造传统工业,控制工业污染源,加强工业点源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有效削减有害气体和烟尘排放量,全面加强废水、废气和固体污染物的控制、治理和综合利用。加强建设用地绿化和推进村庄整治、绿化与美化,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促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乡镇企业向农副产品加工转移,因地制宜实行污染集中控制,严防工业污染向农村蔓延。
(四)加强矿山环境保护
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设置矿业权,实施矿山准入准出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补偿机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强化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责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五)科学规划实施土地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规划期间,重点做好镇域内垃圾处理厂规划建设。
应保障工程实施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在工程投入上增加科技含量,把实用技术推广纳入工程建设计划;强化技术管理过程;利用生态经济技术指标指导、验收、考评工程建设成果。
(六)制定生态补偿办法形成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精神,按照“商品有价,服务收费”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一个生态补偿办法,并尽快实施,从经济上保障生态建设的长期性。
(七)加强制度建设和执法,强化生态环境监控
加强土地利用方针、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完善,保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鼓励进行生态建设的行为,保障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增强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应用信息技术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自动监控,开展对资源与环境的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建立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系统,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严格执法,对不合环境保护的项目、工程和工矿企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整改的一律整改。
(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积极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让人们认识到土地生态建设是牵涉到自然、经济和社会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只有从生态经济系统的综合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出发,追求综合效益最佳,才能既促进生物环境质量的改善,又可在生物环境质量的改善中促进经济的发展,达到生态经济的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们应该怎样保护土地?
保护土地的做法: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块土地资源”的基本国策,合理规划建设,杜绝私自占用土地的行为,合理开发,防止土地荒漠化。
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土地资源的有效地措施:
1. 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2. 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开展全国存量用地调查。
3. 土地管理为经济建设服务。
4. 土地管理基础业务建设明显加强。
5. 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和制度.继续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覆盖面.继续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