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准包括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包装标准、储藏和运输标准以及其它相关标准,它们构成了绿色食品完整的质量控制标准体系。绿色食品标志由特定的图形来表示。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法律手段是指对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和产品实行商标管理。
高标准农田要求
高标准农田要求
一、明确答案
高标准农田要求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设施完善、田间道路畅通、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协调,以及农田基础设施与装备现代化。
二、详细解释
1. 土地平整:确保农田地势平坦,减少水土流失,便于机械化作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作物产量。
2. 灌溉设施完善:建立完备的灌溉系统,确保农田在干旱时期也能得到充足的水分,提高农作物的抗旱能力。
3. 田间道路畅通:田间道路要方便农用机械进出,保证农产品和农业资源的顺畅运输,提高工作效率。
4.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协调: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防止风沙侵蚀,保持农田生态平衡,为农作物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
5. 农田基础设施与装备现代化:配备现代化的农业设施与装备,如智能灌溉系统、精准农业设备、农业物联网技术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与智能化水平。
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仅提高了农田的抗旱、抗涝能力,还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为农民增产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也促进了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以上内容即为高标准农田的主要要求及其详细解释。
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建设是否占用
不占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官网显示,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建设一般情况下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因为在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控方面,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必要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建设应尽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如确实无法避免的,项目完成后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区补划,项目区无法落实的,在县域内补划,所以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绿色食品是什么
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特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由于与生命、资源、环境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绿色",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并能给人们带来旺盛的生命活力,因此将其定名为"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 严格地讲,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发展绿色食品,从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入手,以开发无污染食品为突破口,将保护环境、发展经济、增进人们健康紧密地结合起来,促成环境、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绿色食品特定的生产方式是指按照标准生产、加工;对产品实施全程质量控制;依法对产品实行标志管理。 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是绿色食品的特征。无污染是指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防范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有害细菌等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绿色食品产品的洁净。绿色食品的优质特性不仅包括产品的外表包装水平高,而且还包括内在质量水准高;产品的内在质量又包括两方面:一是内在品质优良,二是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高。 为了保证绿色食品产品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特性,开发绿色食品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质量标准体系。绿色食品标准包括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包装标准、储藏和运输标准以及其它相关标准,它们构成了绿色食品完整的质量控制标准体系。 为了一般的普通食品区别开,绿色食品由统一的标志来标识。绿色食品标志由特定的图形来表示。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的手段包括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技术手段是指按照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对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进行认证,只有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企业和产品才能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法律手段是指对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和产品实行商标管理。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干支斗农渠怎么划分?
先这样简单理解一下。凡与灌溉水源直接相连的断面最大的渠道就是干渠,控制着整个灌溉区域。由干渠直接配水的那就是支渠了,一般控制一个灌溉分区,当灌溉区域划分为几个分区时原则上就有几条支渠。斗渠与农渠深入灌溉基层,直接向用水单位配水,其中农渠是末级固定渠道,控制范围一般是一个耕作单元,如平原地区一般控制面积为200~600亩,山区则相对小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进行了广泛持久的灌溉排水工程基本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为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基础设施和物质保证。到2003年底,全国灌溉面积达到5580万公顷,使40%的耕地有了灌溉设施。
1949年,灌溉用水量不到1000亿立方米,约占当时耕地面积的16.3%。人均占有灌溉面积0.03公顷(0.44亩)。到2003年,达到3300亿立方米。
1980年以来,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逐步提高。按实灌面积计算,1980年全国平均每公顷农田灌溉用水8745立方米,1997年降到7800 立方米。同期每立方米灌溉水生产粮食从0.6 kg左右提高到约1kg。
全国共建设万亩(667公顷)以上灌区5686处,灌溉面积2200多万公顷,占全国农田灌溉面积的43%。全国共有水库84905座,总库容4571亿立方米,其中除少数大型水库主要用于防洪和发电外,绝大部分水库都具有灌溉供水的功能。
到2002年底,全国已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860多万公顷(2.8亿亩),其中喷灌247多万公顷(3700多万亩),微灌30多万万公顷,低压管道输水灌溉614多万公顷(6200多万亩),渠道防渗控制面积756多万公顷(11350多万亩)。
非工程节水面积达到1670万公顷,其中800万公顷是采用控制灌水方法的水田。除涝达到2027万公顷,占需要治理的易涝面积的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