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农学自学考试的科目
1、一般来说,公共课至少要考政治思想理论,就是高校本科生大一大二上的那些马哲 政经 毛概 邓三论 思想品德与道德修养这些科目的内容放在一张卷子上考试,满分一百分;英语,其难度超过六级,考试范围及要求差不多,但是出题难度要高。
2、有的学校还要求考数学,类型为数学农学,其难度低于理工科及经管类考生要考的数学试卷类型的难度,但是对于没有学过高数的同学来说,难度依然不小。除了公共课,专业课一般是各个学校自己出题,每个学校会告诉你专业课出题范围及要看的书,就是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这是必看的,此外导师的论文 著作也要看看,复试时有用。
3、植物生理与生物化学、应用概率统计、遗传学、田间试验设计、农业生态学、作物栽培与耕作学、育种学、种子学、农业经济管理、农业推广学、植物病虫害学。
4、农业自考科目 自考专业课程设置可以网上直接按照自考地区搜索查询,也可以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下查询专业设置、报名报考、考试流程。普通自考自考专业与学校都是一一对应的,也是都按照专业考试计划来考试。
南京农业大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考研复试~
细节有很多,我从南农考研街上查到的复试时间和流程,供你参考。2014年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2个专业的考生总分在270分以上,英语39分以上(含270分,39分),可以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报考我院遗传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以国家分数线为准;报考作物和种业2个专业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以国家分数线为准,均可参加复试,不足部分调剂。
各专业复试和调剂条件如下:
专业
一志愿考生复试线
调剂条件
备注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总分≥270,英语≥39
不接收调剂
农学类、学术型
作物遗传育种
总分≥270,英语≥39
农学类、学术型
遗传学
达到国家线
理学类、学术型
作 物
达到国家线
优先考虑本科毕业学校是985、211或省重点高校的考生
专业学位
种 业
达到国家线
专业学位
2.复试名单以南京农业大学研招网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调剂生源复试与第一志愿考生同时进行。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笔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0901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504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1、《作物栽培学总论》,曹卫星主编,科学出版社,2006
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503作物育种学或502遗传学(任选一门)
1、《作物育种学总论》张天真主编,2003,中国农业出版社
2、《作物育种学各论》盖钧镒主编,2003,中国农业出版社
3、《植物遗传育种学》(第二版)蔡旭主编,1988,科学出版社
071007
遗传学
502遗传学
1.《遗传学》(第三版)朱军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095101
作 物
502遗传学或503作物育种学或504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任选一门)
095115
种 业
502遗传学或503作物育种学或504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任选一门)
2.外语交流能力测试:面试。自我介绍、对话、外语文献口译等。满分5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分两部分:面试和实验操作。
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运用;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满分100分。
4.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结束后进行。加试科目由复试小组确定。
5.前三项复试成绩得分与初试成绩合计,作为各专业录取排名的依据。加试科目成绩实行通过制,仅供录取参考,不计入录取成绩。
三、复试进程安排
1.3月30日前,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上网确认考试科目。
2.4月1日,下午2:00--5:30;
请考生到农学院会议室(生科楼B1013),填写导师意向表,查验相关证件并交纳材料,查看专业课考场安排。
3.4月2日,上午8:30--11:30 专业课考试。地点:教学楼C303,C401,C403
4.4月3-4日,分组面试。
校医院体检(需交一寸照片一张)。
5.4月4日,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生,到农学院办公室(生科楼D1004)登记信息,并上网确认(待录取)。由我校统一向考生第一志愿单位发出调剂函,调取考生考试试卷。
四、复试前需要查验和交纳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应届)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科成绩单及本科专业成绩排名证明;
③《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
④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
⑤工作证(在职)、毕业证书原件(往届)原件及复印件;
⑥加分证明材料;
⑦复试费80元。
如有遗忘,需过后在录取前补验,否则录取无效。
特别提醒:由于复试时间比较集中,学校的住宿条件有限,请联系校外住宿的考生注意安全。
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
二O一四年三月
附:农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朱 艳
成员:戴廷波周治国 姜 东 郭旺珍 张红生 江 玲 马正强 邢 邯 王秀娥 庄 森
秘书:李雪芹
刑事诉讼法202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