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同时,坚持节约土地、合理使用的原则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扮枯设,建成后农田基础设施占地率符合有关规范标准。业主负责制调动了农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解决了部分工程农民筹资投劳问题,落实了建后管护责任和主体。不断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干支斗农渠怎么划分?同期每立方米灌溉水生产粮食从0.6kg左右提高到约1kg。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是,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颂闹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第四条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目标。通过建设,解除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目标;农田基础设施达到较高水平,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因地制宜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农田林网适宜,区域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农业科技贡献率明显提高,主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建设区达到优质高产高效的目标,取得较高的野缺罩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同时,坚持节约土地、合理使用的原则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扮枯设,建成后农田基础设施占地率符合有关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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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建设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尊重农民意愿,建立和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开发机制。农业综合开发成功与否,必须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认同,因而在开发实践中,注重建立和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开发机制。阜阳市在近几年的开发中,创立了“业主负责制”,用公开、自愿、竞争的方式,对机井、电灌站等经营性工程,由农发部门和业主共同出资建设,地方政府颁发业主权证,业主获得工程使用和经营权。业主负责制调动了农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解决了部分工程农民筹资投劳问题,落实了建后管护责任和主体。池州市建立了农民意愿表达机制,让农民全面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落实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项目申报要得到多数农民的同意,项目工程的类型、建设地点、投资大小要交村民代表进行表决,使农民真正成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主体。淮北市积极实行土方先行竞争激励机制,采取了先做好项目区土方工程,再申请立项的竞争机制,激发农民筹资投劳热情和参与开发的主动性,全市连续几年都是全面完成农民筹资和投劳任务。
不断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永恒的主题。近几年,为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安徽省不断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围绕项目建设全过程,全面推行项目资金公示制、项目立项评审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资金使用县级报账制和项目竣工验收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上,进一步明确了招标代理制,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招标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在工程质量监理上,进一步明确了监理机构的选定应通过招标方式来确定。在项目、资金公示上,除按公示制要求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公示栏外,进一步明确从申报、实施,直至验收交付各个环节的公示要求,形成一个系统性的完整体系。在竣工验收上,实行单项工程验收、年度验收、三年总验收考评制,每一项单项工程竣工后,县乡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每一年度项目,实行全部验收并一年一验,其中省抽验30%,三年全覆盖;配合国家三年总验收考评,每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一次总验收考评。
干支斗农渠怎么划分?
先这样简单理解一下。凡与灌溉水源直接相连的断面最大的渠道就是干渠,控制着整个灌溉区域。由干渠直接配水的那就是支渠了,一般控制一个灌溉分区,当灌溉区域划分为几个分区时原则上就有几条支渠。斗渠与农渠深入灌溉基层,直接向用水单位配水,其中农渠是末级固定渠道,控制范围一般是一个耕作单元,如平原地区一般控制面积为200~600亩,山区则相对小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进行了广泛持久的灌溉排水工程基本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为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基础设施和物质保证。到2003年底,全国灌溉面积达到5580万公顷,使40%的耕地有了灌溉设施。
1949年,灌溉用水量不到1000亿立方米,约占当时耕地面积的16.3%。人均占有灌溉面积0.03公顷(0.44亩)。到2003年,达到3300亿立方米。
1980年以来,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逐步提高。按实灌面积计算,1980年全国平均每公顷农田灌溉用水8745立方米,1997年降到7800 立方米。同期每立方米灌溉水生产粮食从0.6 kg左右提高到约1kg。
全国共建设万亩(667公顷)以上灌区5686处,灌溉面积2200多万公顷,占全国农田灌溉面积的43%。全国共有水库84905座,总库容4571亿立方米,其中除少数大型水库主要用于防洪和发电外,绝大部分水库都具有灌溉供水的功能。
到2002年底,全国已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860多万公顷(2.8亿亩),其中喷灌247多万公顷(3700多万亩),微灌30多万万公顷,低压管道输水灌溉614多万公顷(6200多万亩),渠道防渗控制面积756多万公顷(11350多万亩)。
非工程节水面积达到1670万公顷,其中800万公顷是采用控制灌水方法的水田。除涝达到2027万公顷,占需要治理的易涝面积的83%。